人民网北京5月23日电 (记者孙竞)近日,教育部印发《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合理设置新的岗位,同时,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,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;鼓励各高校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。
教育部要求,各高校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合理设置新的岗位。同时,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,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,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。加大保障力度,做好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,切实落实《通知》对科研助理岗位薪酬、社保、档案等规定的要求,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要发挥带头作用,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,做大做强科研助理队伍,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,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。
《通知》提到,鼓励各高校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,教育部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。同时,教育部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“双一流”建设监测指标,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,并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指导和督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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