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
教育部发布
《关于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其中确定的试点学校
包括郑州大学在内的河南7所学校
试点学校(河南)
河南 | 郑州大学(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) |
河南 | 河南大学 |
河南 | 河南师范大学 |
河南 |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|
河南 |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|
河南 | 黄河科技学院 |
河南 | 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|
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为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,加强学校急救教育,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,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、敢于施救、善于施救的人才,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(以下简称试点工作)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,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,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,试点先行、稳步推进,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,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、急救设施配备、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,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试点建设工作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,推动学校强化急救教育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完善工作机制。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办公室)要统筹资源,支持开展试点工作,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进度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,依托试点学校组长单位成立协作组,调研指导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,开展省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。
(二)建设培训基地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、培训设施设备完善、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,动员力量、协调资源积极参与基地建设,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。
(三)组建导师团队。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,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名专业水平高、实践能力强、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。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参照《急救技能培训方案(试行)》确定培训内容,为试点学校开展师资培训。
(四)建强师资队伍。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研制《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》,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在《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》框架下为各试点学校培养培训师师资队伍。试点学校可重点培训校医、体育与健康课教师、班主任等教职员工,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。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学校急救教育示范课与教研交流活动。
(五)开展学生培训。试点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生军训、体育与健康课、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,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。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。
(六)健全证书体系。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、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,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。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会同试点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发校园急救技能证书。
三、组织保障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相关部门职责,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。试点学校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,强化管理,加大统筹调配力度。
(二)强化条件保障。试点工作办公室将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,支持试点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试点学校配备足用、实用、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。动员国内外急救领域优质资源,协助开展急救培训导师和培训师培训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、资金、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。
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网络、新媒体等作用,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,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,普及急救教育知识,提高师生急救教育意识,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。
统筹 | 朱荣玉
审核 | 杨晓谜
责编 | 黄发强、贾元格
来源 | 教育部。(声明: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或依法处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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